女子深夜独自散步回家,在离家不到200米处,遭陌生男子强奸致死

案例回顾:

女子顾某今年47岁,是某酒店内的一名保洁员,老公是下岗工人,儿子刚刚大学毕业步入社会参加工作,如今工作稳定,事业正处于上升期。

说起来,顾某一家的经济情况虽然算不上多么富裕,可由于一家人都有工作和稳定收入的原因,他们家也算得上是小康家庭了。

一家三口平日里相处的也十分和谐,是外人眼中的模范家庭。可有时候老天就是见不得人过得好,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,彻底毁了这个美满的家庭。

女子深夜独自散步回家,在离家不到200米处,遭陌生男子强奸致死

案发当天,顾某应酒店管理人员的要求,留下与几位同事一起打扫卫生到深夜10点钟才下班。中途回家时顾某路过一家面馆,见其还未打烊,便决定吃个宵夜以后再回家。等用餐结束以后,已经是接近凌晨的时候了。

这时候路上公交车已经停运,出租车也不太好打,顾某本想给老公打电话叫其过来接她的,可后来想到老公的身体一直都有些不太好的原因,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后来顾某便决定独自散步回家,中途顾某路过一家24小时营业的小超市时,被在超市内刚刚买完一包烟的李某盯上。

女子深夜独自散步回家,在离家不到200米处,遭陌生男子强奸致死

男子李某今年37岁,是一名恶行累累的惯犯,年轻时曾因盗窃罪、抢劫罪先后2次入狱,共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。

再次出狱以后,李某的妻子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,妻子的离开让李某受到了不小的打击。之后李某便一直浑浑噩噩度日,没钱的时候就打打零工赚些生活费,有钱的时候就整天窝在家中不出门。

案发当晚,李某因独自一人在家,孤枕难眠,便决定去附近的网吧打游戏过夜,中途路过超市时进去买了包烟。

李某从超市出来以后,便看到了独自一人回家的顾某,李某只是老远的瞅了一眼,便心中对顾某起了歹念。

之后李某一路尾随,一直跟随到顾某进入一处光线较暗的拐角处时,李某快步上前,从顾某身后将其勒晕了过去,并强行与顾某发生了关系。

事后,李某担心停留的时间久了被人发现,便慌忙逃离现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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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一点半左右,顾某的老公刘某见其这么晚了还未着家,便给顾某连续拨打了好几个电话,后来发现顾某电话一直打不通以后,刘某担心顾某安全,便出门沿着顾某回家的道路寻找顾某的身影。

之后刘某在离家不到200米处,见到了衣衫不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顾某,刘某见状赶紧上前查看情况,之后便发现顾某已经没了生命迹象。

后经鉴定,顾某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刘某立即报警,民警接警后,便立刻对案发地点附近街道的监控录像展开调查,随后很快便锁定了李某的身份。

隔天上午7点整,李某在某网吧内被找上门的民警成功抓捕归案。

审讯时,当李某听说顾某死亡的消息以后,他自己也是吓了一跳,他本以为自己只是犯了强奸罪,可没想到自己却犯下了命案。

作为一个多次被判刑入狱的人来说,他比谁都清楚,一旦牵扯到命案,那这辈子就算是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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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的判决结果:

法院认为:在该起案件中,李某违背顾某意志,采用暴力手段,与其发生关系这一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
李某确实是杀死了顾某,只是一开始他目的是为了侵害顾某,而不是故意剥夺她的生命。

因此,其行为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,而是强奸导致人死亡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:
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李某曾因盗窃罪、抢劫罪两次入狱,系累犯,主观恶性深;出狱后又实施犯罪,犯罪性质恶劣,社会危害性大,且造成了严重后果,应依法从重处罚。

最终,李某所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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